国家标准计划《黏膜消毒剂通用卫生要求》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80 消毒和灭菌 |
国家标准《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GB27954)于2011年首次发布,标准实施以来,为生产企业的原料、禁用物质、生产用水等提供选择依据,规定了黏膜消毒剂的理化指标、重金属限量指标及评价指标等,为黏膜消毒剂产品的检测、监测、监督提供依据,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使用提供指导,对黏膜消毒剂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应用起到积极作用。
随着相关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更新,检测技术的发展,产品类别的丰富以及产品监管方面新要求的出台,标准的内容有待与时俱进,为适应黏膜消毒剂产品工艺配方、应用范围及检测方法的发展,相关起草单位针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
1、范围。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前后用于黏膜消毒的消毒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涉及到所有标准及文件以其最新版纳入规范性引用文件中,保证规范的先进性、科学性。 3、原料要求。分别对黏膜消毒剂的主要杀菌成分、禁用物质、生产用水、其他非消毒因子成分或辅料及铅、汞、砷限量等进行了规定。 4、技术要求。分别对黏膜消毒剂理化指标的有效成分含量、稳定性、pH值提出要求,对黏膜消毒剂杀灭微生物指标、安全性指标、微生物污染指标按照其应用范围提出具体要求。
全文强制
强制理由:本标准的修订是在2011年版使用五年后,第一版制订时黏膜消毒剂种类较少,检测方法比较单一,随着科技进步,黏膜消毒剂种类开始丰富起来另外我们在实际检测工作中发现,现有标准附录中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胍类消毒剂的检测,因此,我们对2011年版标准进行修订,针对现有的目前各种黏膜消毒剂提出适宜的标准,并尽量在附录中列出各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检测方法,以便科学客观的评价黏膜消毒剂的质量,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技术保障。
国内目前有关黏膜消毒剂的标准或规范有:GB/T 26367《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8《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9《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7947《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1《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卫法监发〔2002〕282号)、《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卫监督发﹝2005﹞426号)、《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国卫监督发〔2014〕36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9〕53号)、《卫生部关于发布皮肤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值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214号)、《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及本标准2011年版。其中《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卫法监发〔2002〕282号)主要规定了黏膜消毒剂中碘伏、醋酸氯己定与葡萄糖酸氯己定、苯扎氯铵和苯扎溴铵的检测方法;GB 27947《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规定了黏膜消毒剂中三氯羟基二苯醚的检测方法;GB/T 26367《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规定了聚六亚甲基胍的检测方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了铅、汞、砷的检测方法。 GB27954-2011《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是2007年研制完成、2011年正式发布的消毒标准,根据消毒标准分类中作为消毒对象一类制订的,标准的出台对消毒产品的性能评价、卫生许可、监督管理及现场指导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消毒学学科的发展、管理模式的改革、应用的需求,GB27954-2011《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内容已不完全适合用于对消毒剂的评价、管理及应用,同时随着消毒领域的需求,其中黏膜消毒剂一类产品成分、应用、检测方法等有所变化,如用于黏膜消毒的消毒剂成分种类较多,尤其是有许多中草药成分或是复方的黏膜消毒剂开始增多,有效成分含量检测无法完全在本标准中体现,因此,我们将对2011年版标准进行修订,删除原附录的含量测定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