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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卫生要求》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1342-Q-361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7-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3-11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4-1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8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80 消毒和灭菌
提出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物体表面消毒的各类消毒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用于普通物体表面消毒的消毒剂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标志和说明书、附录A。主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主要技术内容强制

强制理由:本标准1-8项规定了适用范围、杀菌效果评价要求、检验检测方法、使用方法、标志标签说明书的要求,用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许可与管理的法定依据,用作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消毒效果检测和评价的依据,用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质量控制依据;而附录A是推荐使用的、消毒剂用于预防性消毒的参考剂量,当用于疫源地消毒,或者允许使用的环境条件发生改变时,应调整剂量,以达到消毒效果;因而本标准除附录A作为资料性附录外,其他条款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遵从《传染病防治法》与《消毒管理办法》的原则下,除附录A作为资料性附录外,其他条款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是对GB27952-2011《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的修订。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要求;技术要求和原料要求与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2007年)、 《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试行)》(2010年)及国家标准GB/T 26366 《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7《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26369 《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70 《含溴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71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等在技术内容上保持一致,相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