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债券价格指标产品数据采集规范》由 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债券价格指标生产的基础是各类相关数据的整合入库,而数据标准的制定及数据汇聚的执行又是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经过十余年债券市场数据采集技术发展的积累和总结,以中央结算公司为代表的价格指标编制机构已形成了一套经过实际检验的、较为成熟的债券资料数据标准,能够稳定、高质量地支持价格指标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债券价格指标生产所依赖的债券资料数据及其要素项,并明确采集要求和采集口径。同时规范了数据提供方在为债券价格指标生产提供数据时应遵循的数据采集口径,确保各类型债券信息在输入价格指标生产模型时具备一致的信息量。本标准适用于债券价格指标产品的编制机构及为债券价格指标产品编制提供数据服务的信息服务商。 本标准内容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组成: ?数据概念模型。从价格指标生产需求的角度出发,明确所依赖债券资料数据的范围框架,并提出数据概念模型。 ?数据要素定义。从数据概念模型出发,定义一系列数据要素,用于承载价格指标生产所需要的信息量。 ?数据采集口径。从债券信息披露现状出发,明确各数据要素的采集口径,包括所依据的信息披露文件、值域和码值的定义等。 时效性要求。综合价格指标生产的需求和债券信息披露的现状,明确各数据要素的时效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