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鞋类通用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等 。
| 61 服装工业 |
| 61.060 鞋类 |
鞋类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鞋类的通用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用各种材料制作的、日常穿用的鞋类。本标准不适用于童鞋。 主要技术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判定。
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及化限量物质的要求。
强制理由:(1) 鞋类标准体系顶层设计需要。 在十三五制鞋行业标准体系的建设中,有必要在其顶层设计中制定一个涵盖鞋类各种产品健康安全性能的通用性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标准,引导规范整个制鞋行业的发展。 (2)保证我国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鞋类产品的安全性关系到每个消费者,需要用国家强制性标准构筑一个鞋产品安全的底线。 (3)与国际上安全要求同步。 国际贸易中我国鞋产品频现出口召回,严重影响了我国鞋产品的声誉,也使出口企业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将促使制鞋企业重视鞋产品的安全性要求,促使我国鞋产品安全要求与国际同步,提高企业对国际技术贸易壁垒的应对能力。
国内的强制性标准有: 1. GB 20400-2006 《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 2.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本标准中皮革和毛皮中的一些限量物质参考采用GB 20400-2006,纺织品中的限量物质参考采用GB 18401-201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