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信息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估规范》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关村智联软件服务业质量创新联盟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软件造价分会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80 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 |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两化融合,各企业建设的信息系统越来越多,类型越来越多样化,后续各行各业必然要持续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因此需要考虑信息化项目的投入产出是否合理,信息系统产生的综合绩效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从而指导企业未来项目规划、项目投资决策,最终达到提高企业投资效益的目的。
本标准从已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中提取涉及到综合绩效的关键要素,为后续信息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估工作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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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信息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估的要素和方法,适用于企业管理部门、决策部门和审计机构对信息化项目的评估工作,从建设质量、运维水平、应用成效、经济效益四大要素,来描述信息化项目的综合绩效,综合采用逻辑框架法、成功度、效益效能贡献度等多种方法搭建要素框架,并设置了三级要素。 信息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估规范主要包括以下5个部分: 第1部分 评估要素概述 第2部分 建设质量 第3部分 运维水平 第4部分 应用成效 第5部分 经济效益 评估要素概述,主要介绍信息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估要素的内容和框架。 建设质量,主要介绍建设质量要素包含的下级要素和相关示例。 运维水平,主要介绍运维水平要素包含的下级要素和相关示例。 应用成效,主要介绍应用成效要素包含的下级要素和相关示例。 经济效益,主要介绍经济效益要素包含的下级要素和相关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