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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口腔清洁护理用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美加净日化有限公司国家轻工业牙膏蜡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汉口腔用品有限公司杭州皎洁口腔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薇美姿实业有限公司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宝洁技术有限公司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0074-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4-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2-25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2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
71 化工技术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牙膏、牙粉、口腔清洁护理液、牙齿增白啫喱、牙贴、口腔清洁护理用品的原料。

目的意义

口腔健康是人体健康的重要标志和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的主要标志之一。

口腔疾病不仅影响口腔的生理功能,致使生活质量降低,还会对全身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口腔疾病不仅对孕产妇有极大危害,还会对儿童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不仅具有清洁美化作用,并能预防或减轻口腔问题,同时由于属于入口产品,质量对保障人身健康有重大影响。

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范围。

我国目前口腔清洁护理用品行业已经制定颁布实施包括牙膏等强标、漱口水等产品标准,牙膏用天然碳酸钙等原料标准以及一些方法标准。

这些标准已实施多年,推动了行业的健康房展,同时也为新强标的制定打下了基础。

制定行业的通用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对有相同特点强制性要求进行整理和整合。

通过制定该标准,易于标准执行者对标准方法的掌握执行,也符合国家对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的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口腔清洁护理产品及其原料的要求、试验方法及安全性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口腔清洁护理产品。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强制性的内容包括对产品及原料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涉及产品对人身健康有影响的指标;产品及原料的安全性评价;检测方法;标签标志等。

强制理由:标准是口腔清洁护理用品行业的基础标准,强制内容是保证产品安全的最低要求,符合强制性标准要守住底线,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当前口腔清洁用品在国家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的大背景下,《口腔清洁护理用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将是本行业唯一的保底线基础标准。在体系中处于顶层位置。行业相关的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及管理标准等服从于此标准。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国家管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