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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0063-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4-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2-25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2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30
71 化工技术
71.100 化工产品
71.100.30 爆炸物、焰火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民用爆炸物品

目的意义

该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规范民爆行业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

过去的这些年来,由于国家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发生了较多变化,其中2014年修订了《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行政许可改革等管理制度,特别是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标准的清理整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近些年民爆生产企业连续发生了多起重大爆炸事故,“十二五”期间民爆行业技术进步迅猛发展,生产线在线人员和危险品数量大幅下降,同时经过这些年的实践,也发现本标准内容上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鉴于上述原因,申报修订本标准已经势在必行。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取消涉及与行政监管行为关联的或已有规定明确由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内容;二是整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将《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用点火具生产安全技术条件》(GB 28261-2012)等六项涉及生产安全管理的内容归纳整理写入本标准;三是修订危险作业现场定员定量;四是进一步明确企业采用“四新”技术的安全注意事项,尽可能减少涉及工艺、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限制,规定由企业自主管理;五是进一步明确企业生产线局部改造的分类和管理程序;六是内容和表述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条款:如在线不合格品处理、“四新”技术试验、24小时连续生产的条件等。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综合安全管理、生产工艺管理、设备与设施管理、作业场所管理、试验与销毁管理等

强制理由:关系到人身安全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与《安全生产法》、GB 50089《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