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展览场馆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由 TC348(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励展华博展览(深圳)有限公司 、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华毅东方展览有限公司 、北京德士比形象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昆仑亿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展览场馆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下称本标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展览场馆的特点以及展览会对展览场馆的场所依托关系,编制和规范展览场馆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的范围主要包含组织、人员素质、职责划分、制度建立、基本设施、安全保卫、交通车辆、消防、卫生食品、标识导向、信息舆论、灾备防范、优化提升等。组织对展览场馆常设机构、展会期间临设机构、实行安全责任制等提出要求;职责要求明确各方安全管理生产职责;人员素质明确从事活动的人员知识、管理能力、持证等;制度要求建立和健全各项与安全相关的制度、规程和预案;基础设施对展馆相应的业务许可、展馆设备设施提出要求;安全保卫明确秩序管理、群众治安、防恐防爆等;交通车辆明确路线规划、车辆分类、交通疏导等;消防要求明确消防通道、搭建申报、易燃易爆处理等;标识导向明确预先规划、标识清晰、应对措施等;卫生食品明确食品管理、卫生措施、现场就医等;展位安全(含结构、用电)要求明确结构报建、用电申报、安全检查、展位留守等;信息舆论明确预防侵入措施、采取加密措施等;灾备防范明确应急预案、建议安全投保等;监督优化明确安全监督对象、资源投入以及改正优化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