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直流电力牵引额定电压》由 604-2(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 。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038:1983及其第1次修改(1994)和第2次修改(1997)。
采标中文名称:IEC标准电压。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电气化运输: 1)工矿企业电气化运输(包括井下巷道运输); 2)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电动车辆、轻轨列车、有轨电车、快速有轨电车、低速磁浮列车等; 3)城市无轨电车、双电源电车; 4)市郊(包括卫星城镇)及地方铁路的电气化铁道。
本标准规定了直流电力牵引系统所使用的额定电压。适用于正常运行条件下直流电力牵引系统的供电线路电压。 它涉及到直流电压的平均值。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电气化运输: a)工矿企业电气化运输(包括井下巷道运输); b)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电动车辆、轻轨车、有轨电车、快速有轨电车、低速磁悬浮列车等; c)城市无轨电车、双能源电车; d)市郊(包括卫星城镇)及地方铁路的电气化铁道。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a)原标准附录B中关于地面装置的试验无具体内容,应补充; b)参照国内相关标准,附录C中220V、550V电压并非优选的常用值,应说明; c)原标准第4.1节表1中DC3000V国内并没有采用,应修改; d)应增加代表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的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