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由 TC198(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等 。
79 木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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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是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
使用甲醛类胶黏剂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会释放一定量的甲醛,世界各国对此都非常关注,并严格规范管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是人造板及其制品行业唯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 mg/m3,限量标识为E1,统一甲醛释放量检测试验方法为“1 m3气候箱法”。
但随着健康环保理念的提高,低甲醛添加和无醛添加的人造板及其制品更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现有国家标准仅规定了甲醛释放量的合格指标值,并未对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进行严格的等级划分。
因此,对低甲醛添加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分级可以更好地满足现阶段人们对高质量人造板及其制品的要求。
部分行业标准虽对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进行了分级,但其检测方法大多仍沿用旧版标准中的干燥器法,目前尚无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1m3气候箱法的分级标准。
2018年6月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领导对山东烟台万华集团视察工作的批示,要求“制定有关无醛秸秆人造板甲醛标准,推动秸秆板材发展”,希望修改或制定新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标准。
为办理落实中央领导批示 ,2017年7月4日国家标准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程进行调研和办理,提出并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上报中办的办理建议,建议紧急启动制定《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在强制性国家标准甲醛释放限量值≤0.124毫克每立方米(mg/m3)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限量等级,规定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限量等级,为无甲醛添加人造板(包括秸秆人造板)提供标准支持。
基于上述情况,本标准拟基于1m3气候箱法对人造板及其制品进行甲醛释放限量分级规定,细分甲醛释放等级,满足不同甲醛释放量产品等级需求。
申报制定《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是落实中央领导批示,推动低甲醛、无甲醛添加产品生产和促进人造板及其制品行业的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人造板及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饰面人造板以及由人造板为主要原料加工的制品。产品适用于人造板、木地板、木质地板、木质门窗、板式家具、定制衣柜、定制橱柜等。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的术语、定义、分类、分级方法、检测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