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丙环唑原药》由 TC133(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 。
| 65 农业 |
| 65.100 杀虫剂和其他农用化工产品 |
本标准修改采用其他国际标准:FAO SPECIFICATIONGS 408/TC(1993)。
采标中文名称:丙环唑原药。
丙环唑原药标准将规定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本标准适用于丙环唑与相关的生产性杂质组成的原药。原药标准一般控制有效成分含量、水分、酸度、不溶物等。此次国标修订,将对该产品的分析方法进行修订。分析方法将采用气相色谱法和液相色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