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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煤矿注浆和喷涂用高分子材料通用安全技术规范》由 627(国家矿山安监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巴斯夫浩珂矿业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矿业大学淮北矿业集团

目录

基础信息

20183414-Q-62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19-03-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1-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12-2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73.020
73 采矿和矿产品
73.020 采矿和挖掘
提出部门
国家矿山安监局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煤矿注浆用高分子材料,包括煤矿煤岩体加固用高分子材料、煤矿堵水用高分子材料、煤矿充填密闭用高分子发泡材料和煤矿喷涂堵漏风用高分子材料。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的范围涉及煤矿注浆和喷涂用高分子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安全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煤矿井下实施注浆和喷涂所用的现场施工反应型高分子材料。 主要技术内容: 1、规定了煤矿注浆和喷涂用高分子材料的安全性能要求,强制设定闪点、反应温度、阻燃及延燃、抗静电、有害物质限量、抗老化性能、渗透系数、有害物质限量、水质影响、烟气毒性指数等安全技术要求; 2、对涉及煤矿注浆用高分子材料的业务活动应出示的安全文件进行了规定; 3、规定了煤矿注浆用高分子材料的现场注浆操作应遵循的规范; 4、规定了煤矿注浆用高分子材料各安全指标的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 5、规定了煤矿注浆用高分子材料的包装标签上对其潜在危害性、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的标识要求。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煤矿注浆和喷涂用高分子材料的闪点、反应温度、阻燃及延燃、抗静电、有害物质限量、抗老化性能、渗透系数、有害物质限量、水质影响、烟气毒性指数等安全技术要求和包装标签上对其潜在危害性、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的标识要求均设定为强制性要求。

强制理由:煤矿注浆和喷涂用高分子材料的使用特点为现场反应型,设定为强制的这些技术内容涉及高分子材料在煤矿井下使用的安全状况(如点燃煤炭、火灾、延燃、瓦斯爆炸、突水、有害物质和烟气毒性伤人等),直接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矿工兄弟的人身安全。控制好这些安全技术要求才能有效防止上述恶性灾害事故,是煤矿注浆和喷涂用高分子材料在矿井安全使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遵循了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结论,本标准是对原AQ 1089-2011 《煤矿加固煤岩体用高分子材料》、AQ 1087-2011 《煤矿堵水用高分子材料技术条件》、AQ 1088-2011 《煤矿喷涂堵漏风用高分子材料技术条件》和AQ 1090-2011 《煤矿充填密闭用高分子发泡材料》四项强制性行业安全标准的整合,将是涉及煤矿注浆和喷涂用高分子材料的唯一强制性安全标准,原先的AQ标准将修订转化为行业产品标准,本标准与这些转化后的行业产品标准是相互补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