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由 627(国家矿山安监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无
促进我国煤矿抽采瓦斯治理措施的全面实施,实现煤矿“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范围: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适用于井工煤矿。 主要技术内容: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条件、瓦斯抽采后应达到的基本指标要求、指标的测定及计算方法等。原行业标准AQ1026-2006已实施多年,对执行情况和拟修改内容已经进行过预研。
(1)必须进行瓦斯抽采防治措施的矿井条件;(2)抽采瓦斯后,突出煤层的瓦斯参数应降低到的标准、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指标及其标准、全矿井抽采瓦斯效果评价指标及其标准等;(3)上述抽采瓦斯效果评价指标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强制理由:抽采瓦斯是预防煤矿瓦斯事故的根本措施,但不同矿井瓦斯灾害严重程度不同、抽采瓦斯的方法也多种多样,从预防瓦斯事故角度考虑,哪些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抽采瓦斯后满足安全生产的最低标准是什么、用哪些指标评价、这些指标如何测定和计算?只有提出强制要求,才能强力推行瓦斯抽采治理措施、真正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瓦斯防治安全基本要求、守卫煤矿瓦斯事故预防的安全底线。
该标准是对《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规章和文件要求的细化,起到标准对法规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