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煤矿用跑车防护装置安全技术要求》由 627(国家矿山安监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泰安科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
| 73 采矿和矿产品 |
| 73.100 采矿设备 |
| 73.100.40 牵引和起重设备 |
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用收放绞车、跑车防护装置用传感器、跑车防护装置用电控箱。 MT933-2005转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跑车防护装置是煤矿山斜井轨道运输的一种安全设备,一旦斜井提升钢丝绳断裂等,它能自动挡住下跑的矿车,使矿车停住。
从而保证人员的安全和运输设备不致损坏。
MT933—2005《跑车防护装置技术条件》对规范跑车防护装置的生产、检验起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跑车防护装置的发展和相关要求的不同,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能满足要求,部分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也需要修正和补充。
例如:对跑车防护装置的满载试验要求尚应细化和规范。
因此,有必要对此标准进行修订。
适用于规范煤矿用各种形式的跑车防护装置的生产和检验。主要技术内容:1、规定产品的型式、名称、型号,包括一般安全技术要求和主要零件要求等。2、对产品满载跑车动能E作相应调整。3、产品适用条件作出规定。4、组装后的试验方法更加明确和细化。 该项目2016年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结论为修订上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1限制了“常开”式跑车防护装置的使用;2收放绞车要求;3煤矿用跑车防护装置中声光报警功能;4煤矿用跑车防护装置中电气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5煤矿用跑车防护装置中隔爆及本安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强制理由:煤矿山事故多、危险性大、因此在井下使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在《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闭锁”。十几年来跑车防护装置作为倾斜井巷内防止跑车的安全装置为煤矿斜井运输发挥了重要作用,标准MT933-2005《跑车防护装置技术条件》,从2005年以来一直是强制性要求标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件),该文件第二部“严格煤矿安全准入”第五条明确要求: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煤矿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而跑车防护装置作为安标认证产品,标准MT933-2005《跑车防护装置技术条件》是其产品认证与检测的唯一授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