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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鲜冻兔肉及副产品》由 TC516(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肉类协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0930-T-32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3-06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0-17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0-31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20.10
67 食品技术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67.120.10 肉和肉制品
归口单位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鲜冻兔肉及副产品鲜冻兔肉及副产品

目的意义

兔肉营养价值高,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公布的数据,兔肉含蛋白质24.25%,脂肪1.91%,赖氨酸9.6%,灰分1.52%,胆固醇65mg/100g,烟12.8mg/100g,热量0.68M/100g;其肌肉纤维细嫩,容易消化,消化率达85%,具有独特的食用价值。

兔肉具有补脾胃、益气血的作用。

据《本草纲目》记载:“兔肉凉血性寒味甘,具有补中益气,止渴健脾,凉血解热毒,利大肠之功效”。

根据调查发现从2007年起国内市场兔肉消费量与价格呈现逐年稳步上涨的趋势。

目前全世界约有106个国家(含中国)从事肉兔业生产,年产兔肉100万吨~120万吨,国外兔肉生产水平较高、消费需求量大,在欧美国家兔肉制品种类达上千种,占肉类总量的40%~70% 。

我国是出口冻兔肉的主要国家之一,每年出口量约占世界的60%左右,但是随着出口量的增加,欧美国家对我们的“苛刻条件”、“绿色壁垒”等限制,因相关系列标准缺失,兔产品种类少,质量等级参差不齐,优劣混杂,很多出口加工企业都过不了“质量”这个坎。

严重制约了兔肉相关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本标准制定,对于统一兔肉的质量等级要求,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修订该标准主要是规范鲜冻兔肉及副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感官、理化、微生物指标、检验规则要求,为保障和提升我国兔肉产品质量提供了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健康活兔经屠宰、加工的鲜冻兔肉及副产品。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 1、鲜冻兔肉及副产品相关的术语和定义;2、技术要求;3、检验方法;4、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贮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