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由 TC209(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09SC1(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等 。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 59.080 纺织产品 |
| 59.080.01 纺织产品综合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833-11:2017。
采标中文名称: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各类纺织品
绿色消费潮流的到来以及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使棉、麻等天然纤维素纤维及莱赛尔、莫代尔等再生纤维素纤维因其具有自然生物降解、无有害化学物质、对人体和环境友好等优点,其产品及其与聚酯纤维、聚丙烯纤维、弹性聚烯烃纤维等纤维的混纺产品在纺织服装、家纺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合成纤维所受制约越来越多,纤维素纤维将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生产技术的革新,新纤维、新产品得到了很好的开发与应用,一种新型纤维的问世就伴随着该纤维定性定量分析需求的产生,目前我国虽然有GB/T 2910.11-2009标准供相关方使用,但该标准仅适用于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双组分混合物,方法适用范围较窄,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纺织市场上各类产品的检测需求,为质量监管部门的质量监管、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内控及纺织品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分析业务带来了诸多不便,更使部分以次充好、虚假标识的产品流入市场,在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同时也损害了部分企业与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标准与市场的接轨程度及适用性,急需开展GB/T 2910.11-2009的修订工作。
1.范围:本标准规定采用硫酸法测定去除非纤维物质后由纤维素纤维和某些其他纤维的二组分混合物中纤维素纤维含量的方法。适用于天然纤维素纤维和再生纤维素纤维,如棉纤维、亚麻纤维、汉麻纤维、苎麻纤维、粘胶纤维、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莱赛尔纤维与聚酯纤维、聚丙烯纤维、弹性多聚酯纤维、弹性聚烯烃纤维、聚丙烯/聚酰胺复合纤维的双组分混合物。 2.主要技术内容:本方法的测试原理为用质量分数为75%的硫酸把纤维素纤维从已知干燥质量的混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残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用修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混合物干燥质量的百分率,由差值得出纤维素纤维的百分含量。本标准对仪器与工具、试剂、操作步骤、结果计算等关键技术参数作出规定。 3.主要修订内容: 1)GB/T 2910.11-2009适用于天然或再生纤维素纤维和聚酯纤维的二组分混合物,随着纤维创新和生产技术的提升,聚酯与其他化学纤维的混纺或混织产品已大量出现在产品市场,本次修订将进一步明确并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在范围第1章中列举了天然纤维和再生纤维素纤维的类型,同时新增聚丙烯纤维、弹性多聚酯纤维、弹性聚烯烃纤维、聚丙烯/聚酰胺复合纤维等纤维类别。 2)4.1条中补充了对硫酸、稀氨水溶液和试验用水的规定,明 确了硫酸和稀氨水溶液浓度对应温度为20℃,试验用水为三级水,进一步统一了试验条件。 3)5.1条中补充对具塞三角烧瓶瓶塞的要求,其材质为玻璃。 4)第7章增加了新增纤维的d值,提高标准的科学性。 5)对标准全文多处描述进行编辑性修改,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