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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方法及要求 第1部分:通用功能》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962-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进行自动驾驶功能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进行自动驾驶功能测试的通用功能要求。 通用功能指自动驾驶汽车在任何场景均需具备的基础功能,功能包括行驶和避险,也将作为实现后续典型功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