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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方法及要求 第3部分:列队跟驰功能》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物流业和交通运输业产值不断增加,如何改善交通运输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职业特点成为提升我国运输行业效率的关键问题,列队跟驰自动驾驶系统是该问题的最好解决方案,利用列队跟驰功能,可大大降低驾驶员工作强度,提升运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列队跟驰功能未来也将成为自动驾驶车辆最通用功能,通过该功能提升道路利用效率、降低拥堵和排放,成为一系类交通相关社会问题的最优解决方案。

中国制造2025中明确指出将智能化作为未来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世界各大汽车企业均将自动驾驶汽车量产时间定为2020年前后,车辆列队跟驰自动驾驶系统作为自动驾驶技术中最易实现且投入收益比较高的功能,国内外主流汽车生产企业均大力支持该技术的研发和测试工作。

制定列队跟驰标准,为列队跟驰过程、组队方式提出相应要求,将有效提升列队行驶过程的安全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列队跟驰自动驾驶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有列队跟驰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 本标准针对列队跟驰自动驾驶功能应具备在头车发出列队请求且试验车辆应答后,试验车辆应自动完成列队跟驰操作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列队跟驰过程中,测试车辆应可跟随头车自动完成控制,并保持安全距离,列队跟驰过程中,测试车辆前方如遇非列队目标车辆插入,在未退出跟驰状态下,可自动调整车距并在目标车辆驶离后调整至正常跟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