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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种猪常温精液》由 326(农业农村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畜牧总站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3388-Q-32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13
申报日期
2018-09-20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1-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12-25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3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提出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是世界养猪大国,养殖规模和猪肉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

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生猪养殖总产值达1.2万亿元,约占畜牧业总产值的40%,已成为我国畜牧业的支柱产业。

《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总体目标之一是猪人工授精技术加快普及,优良种猪精液全面推广应用,主要任务之一是推广普及猪人工授精技术,将优良种猪精液迅速应用到生产一线,改善生猪生产水平。

《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提高人工授精覆盖率┈。

加强种猪质量监管,促进生猪种业健康有序发展”。

《全国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稳定猪鸡,发展牛羊草食畜”的原则。

由此可见,十三五期间,养猪业面临“环保约束、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挑战。

种猪常温精液作为生猪人工授精技术专属产品,种公猪性能和产品质量直接影响着母猪妊娠率、产仔数和商品猪质量。

生猪人工受精技术作为“扩大优良公猪使用效率、减少公猪饲养量、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疾病传播”的实用技术,在养猪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保持生猪出栏7亿不变或略有增长的前提下,按本交公母猪比1:50、每头母猪年出栏20头肥猪测算,出栏7亿头商品猪需饲养70万头种公猪;按猪人工授精公母猪比1:150、每头母猪年出栏20头肥猪测算,出栏7亿头商品猪只需饲养23万头种公猪;换言之,减少47万头种公猪,可减排猪粪94万吨。

如果杂交生产的种公猪全部都是优良的,按达100kg日龄150天、饲料转化率2.4:1测算,商品猪可提早18.75天出栏,节省饲料22.5kg、减排猪粪45kg。

按年出栏生猪7亿头、供精种公猪优良率35%、猪人工授精普及率80%、头均增收15元测算,可增收29.4亿元、减排猪粪882万吨,社会综合经济效益、猪粪减排效果十分显著。

《种猪常温精液》的发布实施,为推动和促进我国生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普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使我国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普及率由不到30%提高到了80%。

但仍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国家急需符合国情的高质量种猪常温精液产品来满足日益完善的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体系和市场的需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行业技术的发展,现行标准已不能满足我国猪人工授精技术由宫口(常规)输精技术向宫内(深部)输精技术、批次(定时)输精技术发展的需要,产品质量检测方法也不能满足由主观评定向仪器检测发展的需要。

这些不能满足限制了猪人工受精实用技术在养猪生产中的应用,制约了我国生猪遗传改良效果和养猪生产水平发展; 二是现有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前猪人工授精技术发展现状的需要,现行标准中,剂量地方品种40 ml-50 ml、其他80 ml-100 ml,精子数地方品种≥10亿/剂、其他≥25亿/剂,与杜长大杂交生产采用的深部输精(40ml-50ml、20亿/剂)不相符;标准规定“来源于具有种用价值,体型外貌和生产性能符合种用要求,三代系谱资料齐全,体质健康的种猪”与《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中“提高种猪生产性能,加快普及猪人工授精技术,优良种猪精液全面推广应用”的总体目标不相符;因此,现有标准远远满足不了猪人工授精技术发展的需求,急需增补种公猪性能质量要求;更正剂量、精子数的不合理性给产品质量抽检带来的影响。

现有标准与国外相比,存在三个方面的差异:一是国外产品明确规定使用中效稀释液,我国标准中则没有明确稀释液的类型,给项目抽检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二是国外产品明确给出供精种公猪性能质量,如美国要求生产常温精液的种公猪应溯源到国家种猪登记系统(NSR)和遗传评估系统(STAGES),加拿大要求溯源到种猪改良中心(CCSI),丹麦要求溯源到丹育(Dan Bred);我国则没有规定,严重影响了我国生猪遗传改良效果和养猪生产水平的提升;三是国外常温精液产品剂量与输精量保存一致,而我国则分为地方品种和其他2种。

为促进我国种猪常温精液产品质量的标准化管理,提高其市场的规范化水平,推动《畜牧法》顺利实施,更好地保护种猪常温精液生产者、经营者与使用者的利益,促进按质论价、公平竞争机制的形成,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改变我国优良种猪长期依赖国外的格局,建议尽快修订种猪常温精液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种猪常温精液产品的要求、抽样、试验方法、质量评判、标志、包装、贮存、运输。本标准适用于种猪常温精液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 主要技术内容:种公猪质量要求、常温精液产品质量 指标包括供精种公猪的质量、外观、剂量、精子活力、密度、每剂量中直线前进运动精子数、精子畸形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