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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汽车用超声波传感器总成》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君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汇通西电电子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385-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0-24
申报日期
2018-09-18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8-13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1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43.040.10 电气和电子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汽车技术的发展,对行车安全有更高的要。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超声波传感器在汽车上开始得到应用,主要应用于辅助倒车。

随着智能技术在汽车上的发展,离不开感知系统的各类传感器,诸如:变道监测、辅助泊车、盲点侦测加自动泊车组合等。

到2017年为止,我国销售的汽车近3000万台(每车2至12枚不等),有大于70%汽车配置有超声波传感器总成。

全球每年使用的超声波传感器总成每年超过2亿枚,其中近70%产自于我国,市场规模大,,技术成熟,经验丰富,产业基础扎实。

近几年与国内外等众多主机厂的配套经验积累,提升了我国产品研发和制造能力,可以同国外同行进行同平台竞争的产业优势。

制定本标准使车载超声波传感器总成技术要求、性能参数、试验方法等形成规范性要求,有利于行业和智能技术在汽车行业中的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超声波传感器总成的要求、试验方法及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