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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玻璃体温计》由 464(国家药监局)提出,委托TC10SC5(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东阿阿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502-Q-46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6-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7-2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55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55 诊断设备
提出部门
国家药监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分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号 生厂商/代理商 1 玻璃体温计 鲁械注准20162200251 东阿阿胶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 玻璃体温计 苏械注准20152201431 江苏鱼跃医用仪器有限公司 3 玻璃体温计 皖械注准20162200339 安徽方达药械有限公司 4 玻璃体温计 皖械注准20172200036 安徽金牛药械股份有限公司 5 玻璃体温计 陕械注准20152200125 陕西省医疗仪器厂 6 玻璃体温计 苏械注准20162200496 江苏华辰医用仪表有限公司 7 体温计(医用) 湘械注准20172200233 洪江市正兴医疗仪表厂 8 玻璃体温计 渝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00170号 重庆日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9 玻璃体温计 苏械注准20142200580 无锡市医用仪表厂 10 玻璃体温计 豫械注准20172200585 河南圣安瑞达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11 玻璃体温计 皖械注准20152200050 阜阳市银牛医用仪表有限公司 12 玻璃体温计 皖械注准20172200047 安徽省扬子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13 玻璃体温计 浙械注准20172200393 宁波市温度表厂 14 玻璃体温计 浙械注准20172200641 宁波市鄞州华鑫仪器有限公司 15 玻璃体温计 浙械注准20172200534 杭州龙灿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6 玻璃体温计 浙械注准20162201148 嘉兴福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目的意义

GB1588-2001从2001年12月04日发布2002年04月01日实施至今一直未修订。

当时国内生产的全部为含水银的玻璃体温计。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已于2017年8月16日正式生效,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

根据公约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含汞体温计。

在2026年之前,含汞体温计的生产企业仍然会根据市场的需求情况适量生产,根据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体温测量专业委员的统计每年有1亿多支的生产量和市场需求存在,该产品的市场需求在短期内不会急剧减少,只会慢慢的被其它体温计替代。

法规虽未禁止医院在2026年前采购含汞体温计,但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经市场调查已有部分医院在挑选其它体温计做替代。

近几年注册感温介质为液体合金的玻璃体温计厂家已逐渐增加至至少五家,急需对液体合金体温计是否适合本标准进行研究,以适应产品及行业发展的需求。

在该版本国标使用时,也发现了技术性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应力,需要探讨修订,以适应产品。

该版本国家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均有了新版本。

国家药监局针对医疗器械下发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需要根据该规定检查GB1588中对标志、使用说明书和包装的要求是否仍然适合。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体温计(以下简称体温计)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测温留点结构、感温介质为液体的玻璃温度计。该产品供测量人体的体温用。 主要修订内容: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1,2001年版的1); ——修改了产品基本尺寸的要求(见4.1.2,2001年版的4.1); ——修改了棒式玻璃体温计标度线宽度的要求(见4.9.2,2001年版的4.9.2); ——修改了应力的要求(见4.10,2001年版的4.10); ——增加了感温液为其他金属液体的体温计使用环境温度要求(见4.16);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所有技术内容都是强制性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和其他强制性标准无冲突。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于2017年8月16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