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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月气候预测》由 TC540(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气候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401-T-41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0-24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6-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6-21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月气候预测是气候预测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月气候预测产品不断增多,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标准旨在规范月气候预测内容,提高气候预测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和经济效益。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月气候预测是气候预测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月气候预测产品不断增多,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标准旨在规范月气候预测内容,提高气候预测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和经济效益。近60年来,随着短期气候预测的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短期气候预测的服务领域逐步扩展,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内容、形式逐步趋于科学、合理、实用。国家气候中心和各级气候部门负责全国和本地区大范围的气候趋势预测服务,其中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的灾害性气候,如干旱洪涝和低温冷害始终是短期气候预测服务的重点,长期以来为中央和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国民经济计划、部署防洪抗旱和重大项目决策以及减灾部门制定防灾、抗灾、减灾措施等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为国民经济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本标准规定了月气候预测的内容。适用于开展月气候预测服务。主要的技术内容包括规定月气候预测的预报内容,包括月气温距平预测、降水量预测、降水量距平百分率预测、冷空气过程次数预测、热带气旋月预测等。标准制定的主要方法为参考多年业务实践的研究成果,从百分位等概率定义角度出发,确定预测阈值范围。本标准由国家气候中心承担完成。国家气候中心作为国家级科研型业务单位,具有良好的科研环境,可以充分利用气候研究开放实验室的条件,首席专家和业务人员在气候系统监测、诊断分析和预测方面具有丰富的预报经验和研究经验,可以为本项目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