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安全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院环保所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大学儿少研究所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部分省级疾控中心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40 空气质量 |
| 13.040.01 空气质量综合 |
1. 国内外现行标准的梳理。系统梳理、分析世界卫生组织、美国、欧盟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等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空气质量标准或指南,同时对环保、住建等系统与室内空气质量相关的标准进行分析,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提供技术性参考。 2. 现行标准存在问题分析。通过对国内外现行标准的比对,系统梳理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与国际组织或发达国家指南或标准的差距。 3. 现有数据整理与分析。对文献发表的各种数据及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归纳汇总室内空气污染现状、健康影响研究的最新进展等。 4. 指标筛选和限值确定。对现有指标的筛选和限值确定,包括指标增减、限值调整。新增指标的筛选和限值确定,基于室内空气污染健康影响研究成果和我国目前室内空气污染现状,结合对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现行标准的综合评价及对比分析,论证、筛选新增指标并确定限值;修订原有指标限值。 5. 检测方法的研制与验证。对于原有指标,补充新的检测方法,对于新增指标,制定相关检测方法。首先进行实验室研究,然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不同地区3—5个单位进行方法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