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防伪油墨第6部分: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由 TC218(全国防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安全防伪证件研制中心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1、 充分必要性 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防伪特征明显,借助简易仪器便可轻易识别,是最为常用、使用最为广泛的防伪油墨。
目前,国内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生产厂家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相关的国家标准来规范秩序,这给该防伪油墨的生产、使用及检测造成巨大不便。
因此针对当下情况,制订相应的标准是相当必要的。
2、 紧迫性 参照国际上技术研发与标准制订相同步的先进理念,在一项技术正式使用时,其标准也同步完成。
而目前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已被大量使用,但仍然没有一套相应的技术标准可以遵循,其标准的制订严重滞后于技术的发展。
并且相应标准的缺乏,使红外激发防伪油墨在生产、使用、检测过程中都混乱不堪,严重影响相关行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制订此项标准是十分紧迫的。
3、 重要意义 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防伪特征明显,易识别。
被普遍应用于国家有价证券、包装等领域,应用范围呈逐步扩大趋势。
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的使用,关系着国家的稳定与国门的安全。
制订此项国家标准,进而规范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的使用,对于维护国家的稳定与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此项国家标准的制订,一方面可以使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更好的发挥其防伪效力,保证其质量的稳定性与可控性,切实保护生产厂家、使用厂家和消费大众的权益。
另一方面也填补了防伪油墨国家标准的空缺,对国家标准系统化、全面化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有利于国家防伪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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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抽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在总结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技术上,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思想,对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的防伪特性等进行了归纳和规范,制定了“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技术要求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