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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机场》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扬州大学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1091-T-36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28
申报日期
2018-08-27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机场作为人员、交通工具、货物、行李、邮件等的大型、快速中转地,集中了病媒生物扩散、定殖所需的环节和场所,是鼠疫、疟疾等重要虫媒传染病快速扩散和发生的重点控制对象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机场人流、物流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机场内常见的病媒生物如蚊类、蝇类、鼠类和蜚蠊的数量和种类也呈现增加的态势,一方面带来了传播和扩散疾病的更多的风险,另一方面,也成为关系旅客是否满意和抱怨的重要指标,是机场国际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近年来,屡屡从入境航班截获输入性鼠类、蝇类和蚊类,全球常见的“机场疟疾”更是机场输入性虫媒病例、输入性蚊媒的代表;同时,国内局部暴发流行的鼠疫、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等对于航空器、机场的病媒生物控制提出了新的更多的要求。

因而,机场病媒生物的综合控制重在防止病媒生物的输入、扩散,通过综合防制措施将机场本地病媒生物控制在不足为害的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机场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场的病媒生物鼠、蚊、蝇和蜚蠊的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