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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农贸市场》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1092-T-36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28
申报日期
2018-08-27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城乡农贸市场有几十万个。

类型大致有:封闭式农贸市场、半封闭农贸市场和开放式农贸市场三类。

农贸市场的建立有利城乡市民集中采购,也大大地方便了市场的管理。

但是,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管理的变化,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农贸市场的卫生质量要求提到了议事日程。

食品安全放到了首位。

经过几年来对农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防治检查和农贸市场的具体除四害工作的研究。

我们发现,全国农贸市场数量大、卫生及食品安全问题较多、潜在的安全隐患较大。

主要反映在鼠、蟑螂、苍蝇密度较高,大多数鼠、蟑螂、蝇密度超过国家标准;物品堆放混乱、灭鼠措施不到位,不合格率高达80%以上。

而鼠、蟑螂、蝇类又恰是传染病的重要传播媒介。

如果农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不利,完全有可能造成集中式传染病的爆发,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为此,我们结合几十年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农贸市场》国家标准。

以解决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提升我国农贸市场的整体管理水平。

也为我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筑起一道“防火墙”。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室内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的操作程序、防制原则和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室内农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