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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2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427-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9-06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6-2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7-2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43.040.20 照明、信号和警告设备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上的前照灯、前雾灯、昼间行驶灯、位置灯、制动灯、转向灯、后雾灯、倒车灯、牌照灯以及回复反射器等灯具

目的意义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整合工作计划,原三个摩托车灯具安装规定强制性标准将整合为一个强制性标准,标准将在参考国外先进技术标准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道路情况和产业情况,使标准内容更能反映道路交通安全的直接需求,使标准具有更加长远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的发展给与更广的自由空间。

标准的修订将采用联合国法规ECE R53和ECE R74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是摩托车灯具国家标准中的基础标准,同时也是将灯具和摩托车整车进行紧密连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重要标准。

其标准内容的先进程度,直接影响着所有摩托车灯具国家标准的先进性和发展方向。

同时,该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上最新技术法规,有利于国内外贸易和新技术产品质量控制,批准发布后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能指导各类摩托车及其灯具产品的开发、生产和检验,对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主要技术内容:机动车前照灯、前雾灯、昼间行驶灯、位置灯、制动灯、转向灯、后雾灯、倒车灯、牌照灯以及回复反射器等灯具在摩托车上安装的相关的技术要求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机动车灯具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上的安装要求

强制理由:摩托车灯具是主动安全部件,并已列入国家强制性检验项目中。且摩托上灯具的安装对道路交通安全及车辆行驶安全至关重要。在国外,相关的要求均以技术法规进行规范,产品也必须进行强制认证。故本标准应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保持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