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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2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192427-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2019-09-06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6-2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7-2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43.040.20 照明、信号和警告设备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上的前照灯、前雾灯、昼间行驶灯、位置灯、制动灯、转向灯、后雾灯、倒车灯、牌照灯以及回复反射器等灯具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主要技术内容:机动车前照灯、前雾灯、昼间行驶灯、位置灯、制动灯、转向灯、后雾灯、倒车灯、牌照灯以及回复反射器等灯具在摩托车上安装的相关的技术要求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机动车灯具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上的安装要求

强制理由:摩托车灯具是主动安全部件,并已列入国家强制性检验项目中。且摩托上灯具的安装对道路交通安全及车辆行驶安全至关重要。在国外,相关的要求均以技术法规进行规范,产品也必须进行强制认证。故本标准应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保持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