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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品牌价值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由 TC532(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4872-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29
申报日期
2018-08-06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1-28
公示截止日期
2018-12-04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40 专利、知识产权
归口单位
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GB/T 29188-2012)是我国于2012年首批发布的品牌评价领域四项国家标准之一,作为基础标准,通过考虑品牌在未来经济寿命周期内带来的现金流量,采用适当的折现率转换为现值来实现品牌价值的测算。

该方法是对《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 29187-2012)中规定的品牌价值测算中收入途径下的一种方法——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的具体化。

首先,随着品牌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GB/T29188-2012)在测算时存在的一些局限性逐渐显露,例如该方法只能够对评价周期内连续盈利的企业进行价值测算,对于存在亏损情况的品牌,无法测算其品牌价值,因此,需对该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

其次,随着品牌评价五要素理论的日趋成熟,标准中有关“品牌强度系数指标体系”的内容,亟需依据五要素理论进行更新及完善。

随后,该标准只针对品牌强度得分给出了具体的计算公式,还需详细解释强度得分与品牌强度系数之间的数量关系。

最后,根据实际的测算过程,对标准中规定的测算步骤进行明确。

此外,为了进一步结合我国品牌建设的实践需求,需形成有关品牌评价方法的一系列国家标准,该项标准作为其中之一,也需要和其他标准在术语、参数等众多方面保持一致。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的品牌价值评价方法的测算模型、计算方法、指标体系与过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的组织,被评价品牌需符合如下条件:评价周期内连续盈利等。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的测算模型、模型内各参数的构成及确定方法、测算过程、数据采集的要求及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