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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海水淡化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由 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天津海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4312-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1-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4-04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4-22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25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25 工业用水
归口单位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水资源短缺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长期战略性资源问题,同时也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海水淡化已经成为解决水资源危机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截至2016年底,全球已建海水淡化工程总规模8860万吨/日,合同规模9560万吨/日。

就国内而言,全国已经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31个,累计规模118.8万吨/日。

海水淡化水的用途主要为工业和生活用水。

根据《2016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截至2016年底,淡化水用于工业用水的规模占海水淡化总规模的66.6%,用于居民生活用水的规模占总规模的33.1%,可见淡化水工业应用占据主要部分。

工业用水是水资源消耗的重要领域,像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生产和运行过程中都会用到大量的水资源作为生产补给水等。

为了节约水资源,国家鼓励耗水工业充分地利用海水,节约水资源。

《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将海水利用作为重要内容写入科技创新、海洋经济、全民节水、工业绿色发展等多个部门规划,并列入“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重点支持的三大产业之一。

因此,近年来大部分的耗水工业都将厂址选择在沿海区域,以充分地利用海水。

海水淡化为海水工业利用提供了技术保障。

目前,国内以大规模工业应用为主的海水淡化工程(如集中在天津、山东、河北等地的电力、钢铁等高耗水行业)累计规模79.1万吨/日,其中占据全国海水淡化工程总规模比例前三的分别是火电(31.6%)、钢铁(13.1%)和石化(12.3%)行业。

虽然海水淡化已经广泛应用于工业用水领域,但目前国内尚未建立统一的水质标准,很多企业反映水质标准的缺失已显著影响淡化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为了提升海水淡化水在工业领域的适用性和安全性,需要建立统一的水质要求标准,以促进海水淡化水在工业应用领域的安全可靠应用。

综上,特申请制订《海水淡化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国家推荐性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工业用水的海水淡化水的水质标准和利用方式,主要包括冷却用水、锅炉补给水、工艺与产品用水三类工业用途。 主要技术内容包含作为三类工业用水的海水淡化水的pH值、浑浊度、色度、溶解性总固体、化学耗氧量、总硬度、总碱度、氯化物、硫酸盐、铁、锰、二氧化硅和氨氮水质指标;以及海水淡化水在三类工业用途中的利用方式。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17YFF0206700 支撑重点领域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关键技术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