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由 TC260(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奥联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中心 、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40 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
对政务信息共享数据流转的过程提出数据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共享交换、存储处理、数据发布等环节安全技术要求。 针对政务信息数据流转的全过程和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提出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授权管理、脱敏保护、数据加密、完整性校验、安全审计等安全控制点涉及的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1. 共享交换环节包括数据采集和数据交换安全技术要求。数据采集包括身份鉴别、质量认定、分类分级、完整性校验、安全审计、脱敏保护等安全控制点的安全技术要求;数据交换包括通道安全、两端管控、数据加密、授权管理、数据溯源、抗抵赖等安全控制点的安全技术要求; 2. 存储处理环节包括数据存储、数据备份和数据处理安全技术要求。数据存储包括存储方式、数据防护、数据加密、数据监管、安全审计等安全控制点的安全技术要求;数据备份包括备份方式、备份频度、存储介质、保存与恢复等安全控制点的安全技术要求;数据处理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授权管理、脱敏保护、数据防泄露、安全审计等安全控制点的安全技术要求。 3. 数据发布环节安全技术要求包括用户管理、授权管理、审核校验、数据加密、数据防篡改等安全控制点的安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