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车间空气中碘甲烷的1,2-萘醌-4-磺酸钠分光光度测定方法》 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卫生防疫站 。
GB/T 16123-1995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