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要求》 由604-1(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归口,委托TC147(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目录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 19462-2004 废止

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要求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19462-2004
发布日期
2004-03-04
实施日期
2004-12-01
废止日期
2017-03-23
上次复审日期
2016-12-31
上次复审结论
废止
标准类别
环保
中国标准分类号
N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37.100.01
37 成像技术
37.100 印制技术
37.100.01 印刷技术综合
归口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TU国际标准:RAL-UE 62:1998。

采标中文名称:。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