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金乡大蒜》 由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54SC1(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等 。
主要起草人 刘章箭 、张西周 、何东方等 。
GB/T 22212-2008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