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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静电复印机 第2部分:便携式复印机》 由TC147(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天津佳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邝亚明鲁俊和余连成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T 10992.2-1999 (全部代替)

静电复印机 便携式复印机
当前标准

GB/T 10992.2-2008 废止

静电复印机 第2部分:便携式复印机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0992.2-2008
发布日期
2008-07-02
实施日期
2008-12-01
废止日期
2017-12-15
全部代替标准
GB/T 10992.2-1999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N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37.100.10
37 成像技术
37.100 印制技术
37.100.10 印刷、复制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邝亚明
鲁俊和
余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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