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锅壳锅炉 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 由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62SC1(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青岛荏原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锡能锅炉有限公司 、山东华源锅炉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宏 、高宏伟 、孟向军 、顾利平 、朱永忠 、符广田等 。
GB/T 16507-1996 (部分代替)
GB/T 16508.4-2013 废止
GB/T 16508.4-2022 (全部代替)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27.060.30 锅炉和热交换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