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No.7信令与IP互通的技术要求》 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吕军 、续合元 、吴宏建 、王立言 、王卫东 、张宏彬等 。
GB/T 28502-2012 现行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40 电信系统 |
33.040.30 交换和信令系统 |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其他国际标准:IETF RFC 2719:1999。
采标中文名称:信令传送的框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