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镍及镍合金 术语和定义 第3部分:加工产品和铸件》 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林秀英 、于晓霞 、杨丽娟 、王丽 、王岭渠 。
GB/T 25951.3-2010 废止
GB/T 25951-2023 (全部代替)
77 冶金 |
77.150 有色金属产品 |
77.150.40 镍和铬产品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372-3:1989。
采标中文名称:镍及镍合金 术语和定义 第3部分:加工产品和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