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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广州市中德电控有限公司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 陈颖俞安琪马国民周明兴熊飞等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 19510.3-2004 (全部代替)

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当前标准

GB 19510.3-2009 现行

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即将被以下标准替代

GB/T 19510.202-2023 (全部代替)

光源控制装置 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19510.3-2009
发布日期
2009-10-15
实施日期
2010-12-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19510.3-2004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K74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99
29 电气工程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29.140.99 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归口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347-2-2:2006。

采标中文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陈颖
俞安琪
熊飞
马国民
周明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