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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由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委托TC79(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等

主要起草人 尹海霞杨春荣潘顺芳等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 4343.1-2003 (全部代替)

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
当前标准

GB 4343.1-2009 废止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 4343.1-2018 (全部代替)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4343.1-2009
发布日期
2009-05-05
实施日期
2010-04-01
废止日期
2020-06-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4343.1-2003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L06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0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归口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CISPR 14-1:2005。

采标中文名称: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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