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进出口儿童可携持游泳浮力辅助器材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由424-cnca(国家认监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何志贵 、戴建平 、郭仁宏等 。
GB/T 23157-2008 现行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40 防护设备 |
13.340.10 防护服装 |
本标准修改采用其他国际标准:EN 13138-2:2007。
采标中文名称:游泳浮力辅助设备使用说明 第2部分:儿童可携持游泳浮力辅助器材 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