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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轻工业电池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成都建中锂电池有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 林佩云刘燕黄星平等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 8897.4-2002 (全部代替)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当前标准

GB 8897.4-2008 现行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修订计划

20172472-T-607 暂缓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8897.4-2008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10-03-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8897.4-2002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K82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10
29 电气工程
29.220 电池和蓄电池
29.220.10 原电池和蓄电池
归口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086-4:2007。

采标中文名称: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林佩云
刘燕
黄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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