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锯的专用要求》 由604-2(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归口,委托TC68(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刘江 、李邦协 。
GB 3883.21-2007 废止
GB/T 3883.21-2012 (全部代替)
25 机械制造 |
25.140 手持工具 |
25.140.20 电动工具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745-2-20:2003。
采标中文名称: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锯的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