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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11.7~12.2 GHz和12.5~12.75 GHz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广播业务(电视)及地面无线电中继系统间的频率共用》 由TC239(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所

目录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T 14435.3-1993 现行

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11.7~12.2 GHz和12.5~12.75 GHz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广播业务(电视)及地面无线电中继系统间的频率共用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4435.3-1993
发布日期
1993-06-09
实施日期
1993-12-01
标准类别
基础
中国标准分类号
M65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60.3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060 无线通信
33.060.30 无线中继和固定卫星通信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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