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3SC11(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调查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邸曼 、高伟 、赵长征 、张明 。
GB 16840.1-1997 (全部代替)
GB/T 16840.1-2008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