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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放射性废液贮存厂房设计规定
Regulations for designing storage building of high level radioactive liquid waste
国家标准
强制性
废止
国家标准《高水平放射性废液贮存厂房设计规定》 由
467
(生态环境部)归口 。
主要起草单位
中核公司二院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1989-12-21
实施
于 1990-07-01
废止
于 2012-12-01
当前标准
GB 11929-1989
废止
高水平放射性废液贮存厂房设计规定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 11929-2011
(全部代替)
高水平放射性废液贮存厂房设计规定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11929-1989
发布日期
1989-12-21
实施日期
1990-07-01
废止日期
2012-12-01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F75
归口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核公司二院
相近标准(计划)
GB 11929-2011 高水平放射性废液贮存厂房设计规定
20060169-Q-467 整合《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的近地表处置规定》《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
GB 11928-1989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
EJ/T 741-2018 铀矿山矿石放射性计量站设计规定
EJ/T 20031-2012 放射性厂房表面污染测量方法
EJ 1109.2-2002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设计规定 岩洞型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