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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由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建材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肖忠明郭俊萍白显明苑立平

目录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T 21371-2008 废止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T 21371-2019 (全部代替)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21371-2008
发布日期
2008-01-09
实施日期
2008-08-01
废止日期
2020-09-01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Q11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00 建筑材料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肖忠明
郭俊萍
白显明
苑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