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永春篾香》 由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54SC1(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永春县达埔汉口制香厂 、永春县达埔联发香业有限公司 、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 、永春县达埔豪汉制香厂等. 。
主要起草人 颜惠斌 、李南材 、林志杰 、刘志军等 。
GB/T 21262-2007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