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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施晓红於立成陈超中等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 7000.15-2000 (全部代替)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当前标准

GB 7000.217-2008 现行

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即将被以下标准替代

GB/T 7000.217-2023 (全部代替)

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7000.217-2008
发布日期
2008-12-31
实施日期
2010-02-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7000.15-2000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K72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40
29 电气工程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29.140.40 照明设备
归口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598-2-17:1984+A2:1990。

采标中文名称: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17章: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施晓红
於立成
陈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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