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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2部分: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 由TC179(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79SC4(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主要起草人 张红旗李娟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T 19267.2-2003 (全部代替)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2部分: 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
当前标准

GB/T 19267.2-2008 现行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2部分: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9267.2-2008
发布日期
2008-08-14
实施日期
2009-03-01
全部代替标准
GB/T 19267.2-2003
标准类别
方法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2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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