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中国海区灯船和大型浮标制式》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北海航海保障中心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40 水路运输 |
无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灯船和大型浮标的制式。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海区、海港、通海河口的所有灯船和大型浮标。水运、海洋、国防、渔业等部门在上述水域设置灯船和大型浮标,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 引用标准 GB 469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 12317 海图制式 3 术语 对灯船和大型浮标提出定义。拟列章节: 3.1 灯船 3.2 大型浮标 4 表示标志特征的方法 对灯船和大型浮标的特征提出要求。拟列章节: 4.1 白天特征 4.2 夜间特征 4.3 无线电信号 4.4 音响航标 4.5 海图制式 5 专用标志
本标准为海区灯船和大型航标制式标准,属强制性标准。
强制理由: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二、根据《航道法》第二十二条“航标的设置、养护、保护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该标准已列入强制性标准体系表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国家管理需要,与《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2016)》相符。